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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对“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认识 及其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

时间:2014-09-10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来源:早检测网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以下简称“检测系统”) 是中国知网( CNKI) 开发的检测研究生学位论文行为不端的辅助工具。现从广大导师群体出发,对其在使用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想法进行问卷调查研究,以期了解导师对系统使用的认识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正确看待该系统的检测结果。

AMLC is an auxiliary tool developed by CNKI to check post - graduates’s academic paper misconducts. The paper conducts a questionnaire survey on the present problems and ideas in the process of usage,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tutors’usage of system and to discuss how to treat the system test results correctly.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各高校普遍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以下简称“检测系统”) 等网络工具检测学位论文早已为大家所熟知。虽然使用群体及教育家们对“以软件来检测论文的行为”有褒有贬,但在现实条件下,即在这样一个社会道德和法制体系尚未完善到一定水平的特殊时期,似乎没有其它更好的方法来检验广大学生的学术行为。因此,应用此类系统至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一种可以快速地初筛不同专业的论文,从而较为清晰地发现是否存在抄袭嫌疑或者一稿多投现象的十分有效的手段。所以绝大多数高校都会要求博士以及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提交至相关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提交评价结果,以确认是否允许申请人参加答辩。

( 一) 国内学术不端文献检测软件开发现状

目前,国内针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的软件系统主要有3 种: CNKI 开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万方“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和武汉大学自主开发的“ROST 反剽窃系统”。但是,从收集文献内容的丰富性和用户使用认可程度来讲,CNKI 开发的“检测系统”更胜一筹。

( 二) 国内高校使用检测系统的研究情况

自相关软件系统在国内使用以来,已经有不少管理者和研究者对于“检测系统”的特点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一致认为高校应当继续积极推广“检测系统”,在此基础上,各培养单位也应该明确自身的定位,此外他们也对开发单位提出了需求和期望。与此同时,不少高校直接在“检测系统”的实际使用中规定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重复率标准,如超此标准,将不能如期答辩。如华东理工大学控制在小于30%,昆明理工大学某学院为20%,而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 则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如下内容: 1.“在答辩后检测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15%,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2. 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5% - 30% ( 含30%) 之间,由研究生和导师写出书面说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3.文字重合百分比在30% -60%之间,原则上本学期不授予学位。”同时也规定,学生学位论文检测合格与否,将直接与导师待遇相关。

( 三) 吉林大学关于“检测系统”的使用情况

虽然吉林大学较早在全校毕业研究生范围内广泛使用了“检测系统”,但我校一直没有以明确的数字百分比来对“检测重复率”进行界定和控制。其主要原因主要是考虑到学科特点各不相同,建立统一的标准存在争议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也可以充分尊重导师的管理权和研究生的隐私。于是,学校将学位论文的重复率检测工作下放到学院等基层培养单位,要求各培养单位将检测结果直接返回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因此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能否参加答辩的决定权也由各培养单位和相应学科掌控。

然而,高校从管理工作的角度要求相关部门使用检测系统,而这一系统直接的检测对象是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论文,那么管理部门强制使用检测系统这一做法是否得到导师认同? 导师又是如何看待检测结果的呢? 导师是否有自己的体会、意见或者建议呢? 这一方面,笔者尚未见到前人研究。因此,本文欲以此为切入点,围绕导师对“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认识以及使用情况开展问卷调查,以期为如何更加合理地使用“检测系统”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与结果

( 一) 问卷的设计及调查范围

研究小组在研究假设的基础上设计了调查问卷,问卷按内容性质主要分为两部分: 导师的客观情况及问卷主体部分。前一部分包括: 导师的工作证号,学科专业,培养研究生情况等。第二部分,即主体部分则按层次进行调查: 逐步由导师对所在学科论文水平及质量把关的评价,引入导师本人对“检测系统”的认可程度、使用情况等,这里主要包括: 导师对检测结果重复率的看法、分析重复产生的原因、检测系统软件的作用、研究生应对重复率偏高的手段以及论文重复的可接受范围等。

此次问卷调查,主要在吉林大学人文、社科、理学、工学、地学、信息、医学、农学等8 个学部中展开,共随机抽取了17 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涉及导师所在学科门类有: 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个,二级学科共45 个。每个培养单位发放6 - 10 份调查问卷不等,要求博士导师、硕士导师各半,但对导师的专业及年龄等不做限制。整个调查过程中,调查小组共计发放并返回调查问卷116 份,均为有效问卷,其中硕士导师59 人,博士导师57人。

( 二) 调查结果与统计

通过对受调查对象的研究生培养经验进行汇总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导师与导师之间均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各位导师均已具备了一定的研究生培养经验,而导师的学术水平与培养经验是能否培养出优秀研究生的关键。其中,受调查导师培养毕业研究生的平均人数为16. 7 人,培养毕业达到百人以上者有3 人,未带满一届研究生者15 人,另有3 人虽已聘为研究生导师,但尚未开始培养研究生。另外,受调查的全部导师都觉得各自所在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处于中等以上,其中觉得属于上等的有51 人,占43. 97%。在评价导师对所在学科研究生论文质量进行把关的严格程度时,有102 人选择严格或比较严格,占87.93%。( 这一部分请再简单总结梳理一下,尤其是论文水平提高以及导师对论文质量把关严格程度的提高,说明了什么)其次,针对“检测系统”的相关调查问题,各位导师的选择情况及占全体受调人数的百分率。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导师( 本次调查的71. 55%以上) 会主动查看检测报告,即并非简单局限于一个数值,而是通过对报告内容的分析来甄别研究生论文是否重复了他人成果,其重复的程度如何,是否存在引用不当情况,还是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可能性。在重复率高低与抄袭的可能性大小方面,大多数导师基本认可了两者存在着较强的一致性; 而在重复率高低与论文水平高低方面,大多数导师强调了二者的无关联性。以上结论本符合此前多位研究者所持有的观点: 检测系统只是一个辅助手段,其检测结果尚不能构成判断学术不端行为存在与否和论文质量高低的评判标准。

此外,调查结果还显示,针对“研究生论文存在与他人重复情况”所能够反映出来的问题,一半以上的导师认为可以归结为研究生写作能力差和自身水平低,有接近半数的导师认为这与“导师日常管理不严格”有关,仅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导师认为这是研究生自身的问题与导师无关。以上情况说明,虽然受调查的导师们不同程度地肯定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但仍有部分导师没有认识到导师要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承担重要责任。近年来,研究生生源质量下降、导师人均指导研究生数增加,社会风气不良,加上网络信息快速发展,搜索便捷,学生论文中抄袭的文字来源变得广泛,也增加了导师指导的难度。因而导师需对学位论文投入更多的精力,方能负责地对研究生的研究课题和论文进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从而减少学术不端等问题的发生。在“检测系统”这类应用软件的作用方面,导师们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将近70% 的导师认为它有助于尽早地发现论文抄袭行为; 而在重复率偏高时,导师们允许研究生修改论文复检,或者延期答辩。而在肯定“检测系统”作用的同时,导师们也能够客观地看待此种情况,认为应当以论文的实际水平作为答辩标准,而不是完全依赖软件

检测来进行评判。这说明,导师已经对“检测系统”有了一个相对清楚的认识,既愿意使用,又能够客观对待检测结果而不是武断盲目地批评或者否定研究生的研究成果。

在被问及“系统检测重复率偏高,研究生们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时,大部分导师都相信自己的研究生会认真修改、规范标注,甚至会为完善论文而延期答辩。其实,这也是导师对研究生的真实要求。当然,如果出现有个别研究生为了仅仅达到降低重复率的目的,而采用颠倒语序、混淆词汇等做法将论文改得面目全非,导师也应负责具体的审查和把关,从而避免这种“舍本逐末”的不良行为的发生。同既往相关研究获得的结论相类似的

是,本次调查的结果显示,导师们认为重复情况出现在论文的研究背景( 综述) 、注释及参考文献、实验方法、公式和推导中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选项按照受调查导师的认可程度进行排序) 。其实是导师和研究生的共同误区。“检测系统”提供的是在已经排除了正常标注情况之后的检测结果( 比如,随着软件功能的完善,论文的参考文献、公式等部分,“检测系统”都能自动将之从比对范围中去除,而不加入重复率计算之中) ,因此,检测出来的“重复情况”实际上就是未进行规范引用或者标注的比对部分。一篇规范的学位论文,无论是综述部分,还是实验方法,都是需要归纳总结的,不能对现有资料进行照抄照搬; 在实验方法与前人一致时,更要进行明确而规范的标注;而在需要对较大段落进行原文引用时,尤其应当使用引号等加以注明,或者在文后以附录形式加以引用,否则连续地出现大段文字上的重合,也是不当的,有抄袭他人之嫌。本调查研究的另一大收获便是导师们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提出了两个重复率标准( 以中位数为准) 。针对相关检测的重复率标准,导师既可以从备选数值中选择,也可直接填写建议数值( 相关结果见表2) 。笔者认为,以下归纳尚能代表大多数受调查导师的共同观点: 一篇论文如果有30%及以上与他人重复时,就不宜参加答辩,需要修改论文; 当论文存在20%及以下与他人重合,并且经甄别后确定不是核心内容时,可以允许研究生参加答辩,而论文的修改可同时进行。

三、结语

本次问卷抽样调查不仅反映出,我校研究生导师对于使用“检测系统”是持支持和肯定态度的; 同时,也反映出导师认为通过系统软件的使用,能够主动发现和纠正研究生在毕业论文写作方面存在的错误及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提出相应的要求,以达到规范研究生论文写作的目的。此外,本次调查还提出了允许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重复率标准应低于20%,为管理部门开展进一步的工作提供了参考数据。我们相信学术界借助现代网络科技发展所提供的工具,结合多种形式的学术诚信教育,能够促进高校学术诚信体系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杜绝各种形式的学术不断现象,还学术界一个明亮洁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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