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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对“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的审稿功能探析

时间:2014-08-20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来源:早检测网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 电子杂志社研制的“ 学术不端文献检侧系统” 依托强大的数据库, 能将编辑提供的稿件与库中已发表的文章进行快速全文对比, 并给出比对结果。使用“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进行来稿初审, 有助于学术期刊编辑判断来稿是否存在抄袭荆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但其检测功能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这些局限性影响了该系统的查准率和查全率, 检测结果也不具法律效应。因此, 编辑在审稿时要利用该系统的查重功能, 发挥主观能动性, 依照《著作权法》对稿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断, 正确区分“ 合理引用” 、“侵权” 与“ 抄袭到窃” 。

目前, 我国学术界存在的学术诚信缺失、学术腐败现象颇为严重, 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并已渗透到学术研究的各个方面。唐海英认为: 学术腐败包括学术行为腐败、学术权力腐败和学术原则腐败 。赵亚光认为学术腐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抄袭瓢窃; 二是假冒行骗; 三是粗制滥造;四是低水平重复; 五是学术评奖上的腐败; 六是申报课题、争立项目上的腐败。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提出了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七种表现形式: “ 抄袭剿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和助长浮躁之风”。教育部2009年3 月19 日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列举了七种学术不端行为:“(l) 抄袭、剿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 )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 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 捏造事实; (4) 伪造注释;(5) 未参加创作, 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 未经他人许可, 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 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综上所述, 对学术腐败实质的认识基本相同, 而抄袭剿窃、伪造篡改、重复发表、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现象属于学术腐败的直接表现, 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工作需要直接面对的。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总编徐枫指出: “ 面对学术失范现象, 学术期刊不能无所作为。学术不端行为, 在学术期刊中表现为抄袭剿窃、一稿多投、虚假注释、不实参考文献、不当署名等等。这些行为在学术期刊中之所以存在, 有社会以及作者个人的因素, 也与学术期刊自身在当今海量的学术信息中难以甄别判定有关”。

针对目前学术界、期刊界的这一现状,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应运而生, 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并得到广大期刊编辑和一些高校的高度关注。但在使用过程中, 我们也发现检测系统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影响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 要客观地认识检测系统在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中的作用, 而不能盲目地依据检测系统的比对结论来评判论文的质量。

检测系统的基本功能和使范围

检测系统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分为“ 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 社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和“ 研究生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 三个系统都使用同一个数据库, 即《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以下简称系统数据库)作为全文比对数据库。检测时编辑向系统提交需要检测的文章, 与系统数据库中的文献进行比对, 原则上, 只要被检测文章与系统数据库中的某一篇或多篇文献存在相同的句子或段落, 系统即能检测出。编辑借助检测系统将来稿与该系统数据库中的资源进行重复率对比检测, 可以直观地鉴别来稿和系统数据库中稿件的重复率, 为论文审稿提供参考依据。根据该系统的标准, 一篇论文与系统数据库中的文字重合率〕大于10 % 的属于句子抄袭; 在30 % 一50 % 之间属于段落抄袭; 50 % 以上属于整体抄袭。可见, 检测系统最基本的功能就是: “ 实现投稿内容和期刊杂志社已发表文献的学术诚信检查功能, 检测稿件是否存在抄袭、一稿多投学术不端行为。并按照各种不端行为的严重程度给出一个权值进行度量” 困。值得注意的是,它给出的标准和结论只是为编辑出版单位提供度量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权值, 并不具法律效应, 也不能作为判断文章

是否抄袭的绝对依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申明: “ 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和“ 社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仅限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内部使用, 只能用于检测本刊的来稿和已发表文献。“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可供高校检测学位论文和已发表的论文, 限本单位内部使用困。因此该系统的使用范围是很明确的。

检测系统存在的局限性

笔者在使用过程中, 发现检测系统存在以下的一些局限性:

(l) 该系统对文章中有标注的引用部分与抄袭部分不能确切区分, 均显示为重合率。该系统公布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均大于80 % , 但这是基于比对库中已有文献进行的检测结果, 由于期刊内容上网有个滞后期, 加之有些期刊并未加人CNKI网等因素, 作者文中部分已有标注的引用内容(包括引用的一些已在系统库中的参考文献), 系统不能全部检测出来, 查全率和查准率通常达不到这个标准。而引用有合理与不当之分, 系统也不能识别, 其检测结果显示的只是文章重复率, 且检测报告中的参考文献字数是文后附注参考文献的字数, 而不是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的字数。因此, 是否抄袭及其程度还要靠编辑来分析判断。

(2) 我国出版的学术专著数量繁多, 而该系统数据库中仅收录了“60 多种工具书220 多万条”  , 文章引用或抄袭专著的内容该系统大多比对不出。例如两篇文章同时引用了某一本书的内容, 作者甲2 0 08 年4 月发表的文章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 19 5 年出版)第89页的内容: “ 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 不是‘ 自我意识’ 、宇宙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怪影的某种纯粹的抽象行动, 而是完全物质性的、可以通过经验证明的行动, 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这种行动。” 作者乙在2009 年1 月发表的文章也引用了此段文字, 比对的结果显示的是作者乙和作者甲的文章的这段内容重复, 而不是和原著中的文字重复。因为两篇文章没有直接的引用关系, 比对结果显示的是作者乙抄袭了作者甲发表的文章, 这个结论显然是错误的。

(3) 网上的信息资源比对不出。目前互联网上的信息量非常丰富, 文章发表快捷、方便。其中不乏一些好的文章、及时的新闻报道和各种电子公告等, 它们常常被作者在文章中引用或抄袭, 而编辑和审稿专家往往难以辨别。对此该系统也不能进行比对, 影响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是其一大缺憾。

(4 ) 《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中缺少我国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等资源, 因此, 文章中引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等检测系统比对不出。如文章引用了《著作权法》中的内容, 但库中没有《著作权法》, 而很多的报纸、期刊刊有《著作权法》的内容, 系统比对显示为文章抄袭了报纸和某些期刊, 比对结果无疑也是错误的。

(5 ) 自然科学类期刊使用该检测系统一个较大的局限在于: 文中引用或抄袭非文字的图表无法比对。自然科学类的文章中多带有图、表、公式, 而系统对这些内容却不能完全比对检测。因此, 这类文章是否有图表、数据抄袭、是否具有发表的价值, 要靠编辑和审稿专家通过关键词、作者姓名索引在期刊网里查出相近的文章后, 进行认真比较分析、审核判断。

借助检测系统发挥编辑审稿的主观能动性

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 电子杂志社A M Lc 管理办公室统计, 国内现有正式期刊共9541 种困, 而学术论文除了在本学科的专业期刊发表外, 还有一部分学术论文在跨学科的专业期刊和高校学报发表, 文章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形式多样, 引用的目的也各不相同。一篇来稿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编辑和审稿专家都很难完全发现, 有学术不端问题的论文被发表的现象时有发生。检测系统依附强大的系统数据库, 能快速判断文章的重复率, 给出系统检测结果, 做了编辑所不能及的查重工作, 帮助编辑和审稿专家进行判定。但它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审稿手段, 不能单凭查重率来断定文章是否抄袭。王怀民提出处理学术问题更多还是要遵循学术规律, 采取学术办法川。因此, 鉴别文章的重合段落是“抄袭”还是“ 合理引用”需要编辑和审稿专家进行认真的分析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之(二)规定:“ 为介绍、评价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叫。第四十六条规定: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发表其作品的” 、“ 剿窃他人作品的” 均属于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8 〕。《日本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已公开发表的作品可以引用。在此场合,其引用必须符合公正惯例, 而且, 必须在报道、批评、研究等目的上的正当范围内引用” 叫。《伯尔尼公约》第十条规定:“从一部合法公之于众的作品中摘出引文, 包括以报刊提要形式引用报纸期刊的文章, 只要符合合理使用, 在为达到目的的正当需要范围内, 就属合法” ! ’“〕。但如何判定“ 适当引用” , 以上各条款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主要是依据引用的目的是否在“ 正当的范围”内, 是否“ 符合公正惯例” , 是否属于“ 合理使用” 。这就明确了作者在撰写学术论文时, 出于学术研究的需要, 可以在正当的范围内合理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必须在文中正确标注。“ 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赋予作者适当引用他人作品的依据。

国家版权局早在19 9 年权司[ 1 99 」第6 号文件中就已明确提出: 抄袭是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它具备四个要件, “ 第一, 行为具有违法性; 第二, 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第三, 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第四, 行为人有过错” 〔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中明确指出“ 剿窃他人作品”属于侵犯作者著作权行为。“ ‘ 剿窃’ 和‘ 抄袭’ 是同义词。剿窃是指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作品的行为” 。


综上所述, 期刊编辑在使用检测系统检测稿件时, 判断来稿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的关键是确定重复部分是属于“ 合理引用”还是“抄袭” 。要注意两点: 第一, 要求编辑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判断和区分“ 合理引用” 与“ 抄袭剿窃” 。第二, 要求编辑对检测结果要进行认真的分析, 凡是检测到的没有标注参考文献的重合部分, 基本可判定为直接抄袭(除一些常识性的知识)。对检测到的作者已经标注参考文献的重合部分, 要分析作者引用的目的是否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 即为了“ 介绍、评价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8 ] , 如果作者引用的目的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引用的范围, 即使只引用一句话且在正文中标注了, 也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属于不当引用。而在(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许可范围内, 即使检测结果显示重复率较高, 也不一定属于抄袭和侵权。如综述类文章一般是介绍或综述现有的研究成果、研究动态和进展,文中常常引用大量的参考文献, 比对的重复率可能会相当高, 只要作者在文中正确标注了, 应属“ 合理引用” 的范畴。综述类文章的特点是引用大量的参考文献, 而不是大量引用某一篇或少数几篇文章主要内容, 编辑在审稿时应加以注意。据朱四倍介绍: 张保生先生“ 和一位美国律师合译了《哈佛法学评论》的一篇论文, 其中注释占了80 % 的篇幅, 正文只占20 % 。美国学者有言必注, 惟恐哪句话别人说过而未加指明, 与国内一些学者大搬他人文字却脸不红心不跳的做法形成鲜明对照。但是, 如果放在国内, 如果一篇论文正文只占2 0 % 的话, 恐怕是很难见天日的, 也不容易被期刊认可’。在编辑工作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 比对后显示重复率高的文章大部分都存在间题(不包括综述类文章), 一是不加标注, 直接抄袭; 二是引用目的和范围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正当引用的权限, 构成侵权。因此, 在使用该系统时, 出现高重复率的文章要引起编辑的注意, 如属于抄袭, 坚决不用。而比对结果显示重复率几乎为零的文章不一定就不存在抄袭现象(有些内容是系统本身比对不出, 有些是作者将抄袭部分的文字进行了处理使系统比对不出) ; 第三,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文章, 编辑难以判断的, 要将比对重复部分标出,并提供主要重复的文章名称一并送与审稿专家, 供其审稿时参考。第四, 要求编辑在使用检测系统初审稿件时, 不能忽视系统本身存在的局限性, 要全面分析稿件的内容、文中的参考文献的引用是否合理, 避免因过分依赖检测系统审稿产生的审稿偏差。

结语

学术期刊编辑利用“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初审稿件,主要是利用该系统的快速查重率功能实现投稿内容与该系统资源库中已发表文献的比对检测, 以提高审稿的效率和质量。由于该系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局限性, 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它只能起到辅助审稿的作用, 切不可将其功能扩大化和绝对化。判断稿件是否存在抄袭、一稿多发、侵犯原作者著作权等学术不端行为, 需要学术期刊编辑和审稿专家在参照检测结果的基础上, 对稿件进行全面分析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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